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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3-30 】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16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三)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1000名,专业详见下表。

 

2016年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夏季高考计划

春季高考计划

合计

学费
(元/年)

文科

理科

春季高考
专业类别

春季高考
招生计划

汽车制造
工程系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10

15

机械类

20

45

5000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10

15

汽车类

10

35

5000

车辆运用
工程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

15

汽车类

10

35

5000

汽车改装技术

10

15

机械类

10

35

5000

交通
工程系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10

15

汽车类

20

45

5000

汽车营销与服务

15

15

商贸类

20

50

5000

机电
工程系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10

15

机械类

15

40

5000

数控技术

10

15

机械类

15

40

50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10

15

机械类

15

40

5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

15

机电一体化类

15

40

5000

电子
工程系

新能源汽车技术

10

10

汽车类

10

30

5000

汽车电子技术

10

10

电工电子类

15

35

50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0

10

电工电子类

15

35

5000

通信技术

10

10

电工电子类

10

30

5000

信息与控制

工程系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

10

电工电子类

15

35

5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10

10

信息技术类

15

35

50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10

10

信息技术类

15

35

5000

汽车智能技术

10

10

信息技术类

20

40

5000

经济
管理系

报关与国际货运

15

10

商贸类

10

35

5000

市场营销

15

10

商贸类

10

35

4800

会计

15

10

财经类

20

45

4800

审计

15

10

财经类

15

40

4800

电子商务

15

10

商贸类

10

35

4800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学制三年。

 

 

2016年校企合作项目单独招生计划表

所属系部

合作办学专业名称

办学层次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

企业名称

电子工程系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专科

3年

30

8800(元/年)

山东中兴
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与控制工程系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专科

3年

20

8800(元/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
(服务外包)

专科

3年

40

8000(元/年)

烟台中北软件技术
服务有限公司
(北大青鸟)

经济管理系

网络营销与策划
(网络营销)

专科

3年

40

7800(元/年)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报名,春季高考只招收符合我院单独招生类别要求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2. 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我院将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3月23日--4月12日下午5点,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仔细阅读《2016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后,根据相关要求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地填写考生号(14位)及本人身份证号,因考生本人填写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所院校,考生由于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而不能参加我院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兼报春、夏季高考的考生,在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时,既可以按春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也可以按夏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身份报考。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对报考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合格的考生信息,于4月13日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13日—4月14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四)信息确认及熟悉考场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于4月15日到我院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确认本人报名信息,交验相关材料和报名考试费。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需A4纸格式):

1.考生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复印件一份;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3.报名及考试费:每生12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考生所交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无论是否录取,概不退还。

4.考生凭缴费单领取信息确认表,签字确认,并查看考场。

5. 4月15日8:00-17:00学院安排专车在烟台长途汽车站、烟台火车站、烟台南站接站。

五、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1.领取准考证:4月15 日考生“信息确认”完毕时领取准考证。

2.考试科目: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门,每门分值均为100分,总时长120分钟;职业能力测试(面试)一门,分值60分。考试时长5分钟。

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门,每门分值均为100分,总时长120分钟;职业能力测试(面试)一门,分值60分。考试时长5分钟。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兴趣及专业基本知识等。

3.考试时间:

(1)4月16日上午8:30-10:30 语文、数学综合测试(笔试)

(2)4月16日上午10:30开始   职业素质/能力测试(面试)

(二)考试成绩确定

考生考试成绩由综合考试及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两部分成绩均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

(三)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向我院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具体要求如下:

1.表格下载: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到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免试入学申请表》,填报相关信息后(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将书面材料(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于4月10日之前特快专递寄到我院招生办。

2.寄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免试入学申请表》原件、《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春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技能考试报考证》。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聚贤路1号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65500  电话:0535-6339002  6339003

3.资格审核:4月12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免试考生名单。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笔试及职业能力测试均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阅卷和评分。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评卷:学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分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三)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四)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省考试院规定时间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上报并办理录取手续。

(五)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适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按照省教育厅考试院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新生报到和审查

(一)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高考的考生统一时间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九、学生待遇

我院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烟台市福山区聚贤路1号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65500